公職王-重南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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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
試及報名時間
應考資格條件
1.國籍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
2.性別:不拘。
3.年齡:不限(本公司強制退休年齡為65歲)。
4.學歷:高中職以上畢業。
成績計算與考試科目
自來水評價人員招考之甄試方式分為初(筆)試及複試,經複試合格者依總成績高低及志願(複試時選填)分發機構,按各類別錄取人數依序錄取。
一、第一試:初(筆)試
(一)筆試成績占總成績80%,成績計算如下:
1.技術士(操作類、化驗類、裝修類、工程類)及營運士行政類及護理人員:共同科目占筆試成績30﹪、專業科目兩科各占35%。
2.營運士業務類、抄表人員及資訊人員:共同科目占筆試成績30%、專業科目一占40%、專業科目二占30%。
3.各項成績之計算及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2位數,第3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2位數。
4.未到考之科目,以零分計算。
(二)筆試任何一科成績零分者,不予擇取進入第二試。
(三)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,按各類別錄取名額2倍通知參加第二試(錄取人數在3人(含)以下之類別,按錄取名額加4人參加)。筆試成績相同時,依專業科目原始成績平均值、專業科目一原始成績、專業科目二原始成績、共同科目原始成績高低順序決定之。
二、第二試:口試/體能測驗
(一)報考技術士操作類甲、技術士操作類乙、技術士裝修類、營運士業務類-抄表人員之應考人,應經體能測驗合格後始能參加口試,體能測驗採合格制、不計分,沒有通過即淘汰,其測驗方式如下:
1.技術士操作類甲、技術士操作類乙、技術士裝修類:600公尺跑走,男性應考人3分鐘以內完成,女性應考人3分鐘30秒以內完成為合格。
2.營運士業務類-抄表人員:爬樓梯至5層樓樓頂核對水量計表號(部分表號不依順序排列)抄錄10只水量計指針數均應正確,且於4分鐘以內完成為合格。
(二)口試:口試成績占總成績20%,口試以面談方式,觀察心智精神反應狀態等,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,口試分數未達60分者,不予錄取。評分項目如下:
1.儀態(包括禮貌、態度、舉止)。
2.言辭(包括聲調、語言表達能力)。
3.才識(包括志趣、領導、問題判斷、分析、專業知識、專業技術與經驗、工作適應性)。
三、總成績計算
(一)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占總成績80%,口試成績占總成績20%。
(二)若甄試總成績相同者,以筆試成績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;仍同分者,則再依序以(1)筆試專業科目一(2)筆試專業科目二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。
(三)凡有筆試任一科目零分(含缺考)或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,不予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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